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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搜狐健康 作者 | 顺义妇儿医院皮肤科主任 徐哲 编辑 | 施桂娟 近日,“红斑狼疮”相关内容登上热搜,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据顺义妇儿医院皮肤科主任徐哲介绍,患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是我国最常见的系统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之一,目前中国患者人数超100万,患病率高居世界第二。这到底是一种什么疾病,真的“偏爱”女性吗?是否会影响生育? 什么是红斑狼疮? 徐哲指出,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病,病因尚不十分清楚。它是一种疾病谱性病,有好发于18—40岁育龄的女性身上的特点。小部分红斑狼疮患者仅仅皮肤系统发病,称为皮肤型,而大多数的患者从一发病就是全身各个系统受累,称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据统计,系统性红斑狼疮在发病人群上,男性与女性的发病比例约为1:7—1:9。尽管治疗方法不断更新,包括近年来的生物制剂等新发展,但仍没有完全治愈红斑狼疮的有效手段。寻找既能降低副作用又能见效快的治疗方案,仍是临床医生的重大挑战。然而,一旦确诊,定期复查并规范治疗,可以有效控制病情,实现长期缓解。 雌激素与红斑狼疮疾病有关吗? 女性体内雌激素过高是疾病加重的重要因素。红斑狼疮患者,尤其在生育期前后,雌激素和孕激素水平的大幅波动可能导致部分患者成为隐性红斑狼疮。这种疾病在生育时突然出现皮疹和发热等症状才被确诊,孕妇此时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并发症。此外,毒性蛋白质进入胎儿体内,胎儿出生后可能表现出皮肤和心血管系统的疾病症状。 因此,如果孕妇在孕前和孕中期能够重视自身疾病并与医生密切配合,监测并处理相关症状,才能确保安全度过孕期,为母亲和宝宝的健康打下良好的基础。否则,后果将非常严重。建议孕妇在整个孕期中,尤其是孕前和孕中期,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遵循医生的建议,以预防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有生育要求的红斑狼疮患者应关注什么? 红斑狼疮患者的妊娠属于高危,半数以上患者妊娠期间疾病会加重或复发,可能会危及胎儿和孕妇的安全。徐哲介绍,我国妊娠合并红斑狼疮患者的母婴死亡率达到8%左右,近1/3的患者会早产。对于围产期管理,医生和患者之间的紧密配合至关重要,这关乎到新生儿的健康和孕妇的幸福。医患配合的围产期管理非常重要,需要引起重视。患者不能因为担心药物可能对胎儿产生影响,就选择在妊娠期间尽量少用或不用药物。 对于有生育要求的患者,建议首先前往专业妇产科、皮肤科及内科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您和您的胎儿的健康。接下来,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妊娠时机并执行计划。不符合生育条件的采取相应避孕措施,病情稳定6个月以上再考虑妊娠过程。在孩子出生后,应及时寻求儿科医生的评估,以确保孩子的各项生理指标正常。 根据孕前和孕中期的不同阶段,患者需要密切监测体内的抗体水平,并根据既往病史和产科医师的建议,接受不同科室的专业治疗,同时灵活调整治疗方案。比如很多孕妇是每月就诊,患者就需要孕期16周后每月检查,28周后每周检查。然而,如果红斑狼疮患者在妊娠期间出现面部发红或关节和肌肉疼痛等不寻常症状,可能是病情加重的临床表现,应立即停止运动,并尽快就医。 由于孕妇在胎儿娩出前后体内激素发生显著变化,因此对患者的多项指标进行监测至关重要。这些指标包括24小时尿蛋白、血糖、尿酸、补体和心磷脂抗体等,任何一项指标的波动都可能成为早期预警的关键信号。 生产后,专业医师会调整产妇的治疗方案,对新生儿的眼睛、皮肤和心血管系统进行保护。需要注意的是,母子产后会有一段时期对日光照射中的紫外线刺激十分敏感,甚至加重原有疾病和诱发新发疾病,因此,合理防晒和减少室外活动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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